二十四史是正史还是野史?二十四史不包括下列哪部史书?

正史是指以纪传体,为编撰体例的史书。于清朝时规定《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二十四史为正史。纪传体不一定是正史,而正史一定是纪传体。早期我国史书如《春秋》等都为编年体史书,后司马迁在编写《史记》过程中增补了本纪、世家、列传、志、表,班固编写《汉书》沿用此体例,但删去世家。此后纪传体被各朝奉为正规体列。而以纪传体为编写体例的书也就称作正史,意味用正规体例写作的史书。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由于《史记》的写法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式的历史写作手法,故将和《史记》一样用纪传体写作的史书称“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不包括《清史》。二十四史,以本纪、列传、表、志等形式,纵横交错,脉络贯通,记载了各个朝代的历史概貌。二十四史,具体如下:《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