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者有保障 丽水正式推出“诚信履行贷”
作为推进丽水打造司法公正感受高地的有效举措,3月9日上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信用办、丽水市银保监分局和丽水市银行业协会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推进“诚信履行贷”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近年来,丽水市不断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生态信用”特色名片,初步形成了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2021年10月,丽水市成功获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高荣誉,一举摘下“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金字招牌。同时,丽水市在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中,位列261个地级市中的第6位,跻身全国十强,取得了历史最佳成绩。此外,丽水市在全国首创了生态信用体系建设,个人诚信分“绿谷分”注册人数已突破15万人。
为持续深化丽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巩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创新拓展信用工作有效载体,“诚信履行贷”应运而生。
据介绍,“诚信履行贷”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的诚信履行名单库和丽水市发改委信用办的公共基础信用数据支撑,创新推出的服务自动履行当事人的信贷产品,旨在为积极履行法院调解和生效裁判的企业和个人开展生产经营、创业创新、安居乐业提供金融保障,激励和引导诉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和调解确定的义务,让胜诉一方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从而增进纠纷矛盾化解的效果,促进社会和谐。它不仅是丽水市“信易贷”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信用丽水”建设的最新成果,更是跨部门信用协作的有益尝试。
“主动履行被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义务、没有其他被执行案件且书面同意将相关个人信息推送给金融机构的当事人将进入法院的诚信履行名单。我们金融机构将根据法院推送的名单进行主动对接,为其中有需要的客户提供信贷支持。”浙江省农信社驻丽水办事处业务科工作人员陈剑介绍。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钱海亮表示,“诚信履行贷”是在诉讼前端体现出对诚信的尊重、对守信者的支持,其不仅为诚信者提供了贷款支持,也势必将大大提高案件判决的自动履行率。丽水中院将以“诚信履行贷”为新起点,不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机制,促进形成全社会“崇法守信”的良好风尚和营商环境,为丽水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郭真 庄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