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系统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专项行动
“太感谢了,民政干部主动来我家,解决了我的大难题。”日前,租住在沈阳市皇姑区的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妻子去世,孩子还小,去年自己又确诊患上癌症,在陷入困境时,皇姑区民政干部来到家里,开展了一系列救助。
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
辽宁省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从2021年4月开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9536名民政干部全员入户走访,共走访困难家庭91.9万户,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走出办公室、走进群众中去,听民声、解民忧,面对面了解群众的难处和需求,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精准帮扶,发现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527件,即时解决问题7984件,转介医保、社保、教育等相关部门解决1406件,采取临时救助“一事一议”方式解决问题2137件。
入户摸清各类情况,填写调查问卷41万余份,发放《民政政策问答手册》21万余本,逐个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全省民政干部在走访慰问中接受了思想洗礼,在体察民情中转变了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
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政策措施,辽宁省扎实推动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05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107元/年。规范完善临时救助操作规程,打破户籍地申请限制,明确救助金给付标准,放宽救助次数限定。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实现100%全覆盖。在低保对象认定方面,构建了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家庭刚性支出的综合确认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救助对象审核确认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创新完善救助方式方法,丰富工作手段,救助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地全面落实社区网格责任制,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准确掌握困难家庭情况;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并入12345热线,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变“被动发现”为“主动发现”。全面升级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各地社会救助服务普遍实现了网上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全省建成了14所县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门照料机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全面开展。各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受理窗口。全省在18个试点县(市、区)共建设完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190个,为健全完善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机制创造了条件。(关艳玲)